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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13 浏览:28807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4月12日        

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重要指示和讲话精 神,推动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我市供销社系统条条落实、件件落地,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市社决定,从即日起至10 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 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通过严密的安全监管,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确保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供销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此次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社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焦作市供销合作社关于成立供销社系统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组的通知》(焦供〔2021〕30文件内容,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督查,并定期将检查结果反馈汇总至市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作指导科。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 即日至10月31日。

范围:市社直属各公司、基层社的所有生产、经营、加工、仓储的场所,突出“五一”假期、端午节、高温汛期和中秋、国庆“两节”以及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深入分析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态势,加强工作部署和督导。

四、工作步骤

采取经营企业自查、直属单位检查市社督查的形式,综合运用暗查暗访、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直属单位和市社各督导检查组同步进行,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4月12日至4月15日)。督导检查组要明确本次检查活动的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发动,督促相关直属单位做好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

(二)严密组织、自查自改(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市社直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市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深入检查、严格督导(4月16日至10月31日)。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市供销社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所制定的检查标准,在直属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表督导检查,并做好督导检查记录,及时将检查记录单上报至市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研判本单位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的安全形势,加强防范重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查,明查暗访相结合,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导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针对本单位实际,细化实化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列出检查清单,制定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

  (三)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系统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体职工动员、全系统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

市社直属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 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属经营单位,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直属各单位于每周四下午16:00前将排查出的隐患上报至市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督导检查组每月26号前报送本月督导情况。市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通报并上报至焦作市安委办。

 

  人: 李艺萌

联系电话: 0391-2923058

邮    箱: jzsgxshz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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