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焦安委办〔2022〕20号)要求,现将2022年我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当前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持续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质,促进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排进行专题学习,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安全、承包经营网点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方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进而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以推动“第一责任人”知法明责、守法履责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活动,专题解读《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和《焦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实施意见》,真正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要厘清企业经营管理关系,指导生产经营的实际决策者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租赁门店层面:要组织开展租赁门店负责人的安全学习工作,确保“第一责任人”知晓权利义务,明白法定职责,切实履职尽责;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担负起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组织开展租赁门店“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活动和“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企业自身层面:要开展一次“第一责任人”谈责任活动;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集中研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要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要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做出履职承诺。
(三)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组织参加“应急管理主题宣传年”活动。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和收官之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参加专题宣传活动,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的专栏专题,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强化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深化安全宣传,提升安全意识素养
一是组织参加网上应急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与省安委办组织的第十四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解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营造浓厚安全文化学习氛围。二是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居家安全、交通安全、极端天气、事故案例等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应急科普系列短视频,特别是结合防汛紧要期,向广大职工普及防汛基本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切实提高系统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五)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社将下发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安全警示微电影,各单位要采取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引导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深入开展以作业岗位为重点的应急处置演练,将应急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过程,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竞赛等活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构建系统安全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密切结合,积极谋划疫情防控情况下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学习,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全单位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开展宣传活动,要因地制宜,切实达到以活动提站位、以活动强素养、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以月促年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系统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四)落实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明确专人,及时总结上报本单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联 系 人:李艺萌
联系电话:2923058
电子邮箱:jzsgxshzk@126.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