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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7-14 浏览:12031

 

各县(市)社、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报道我市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新动态、新进展、新情况、新成就,扩大供销社系统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系统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要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宣传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焦作市供销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服务“三农”工作做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供销社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各县(市)社、市社直属各单位要明确“一把手”作为责任人,将信息宣传报道作为抓好全面工作的重要环节,列入议事日程,确定单位(科室)信息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一)建全信息员制度。各县(市)社、市社直属各单位都要确立信息宣传工作人员队伍,每个单位1-2人,并进一步保持稳定性。要甄选业务素质好,有一定文字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同志担任信息员。

(二)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社、市社直属各单位信息员要加强信息的采编和报送,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每月报送1-3篇信息或工作动态,每季度报送一篇情况调研或典型工作经验,市社机关各科室每月报送一篇信息或工作动态。各县(市)社在报市社的同时报省社办公室(邮箱:hnssxx999@126.com)。

(三)加强学习培训制度。要加强信息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各信息员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善于分析,认真研究各级领导在各个时期信息需求的重点,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报送,不断增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考核奖惩办法

市社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按照“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效率高”的要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开展信息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市社将对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对信息工作完成好的县(市)社、直属单位、科室和信息员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被市委、市政府、省社及市级报刊媒体和市社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被全国总社、省级及以上报刊媒体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信息报送要及时。工作动态类信息一般应在发生后二日内上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二)信息内容要准确。报送的信息要主题突出、语言简明、表述准确,必须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核实,搞好信息的综合处理,对日常零散、孤立的信息,要及时归纳整理、综合分析。

(三)要保证信息宣传的连续性。要必须保持信息上报工作的连续性和经常性,做到每项工作事前有计划、有宣传,事中有动态、有跟踪,事后有总结、有经验,有点有面,实行全程宣传报道。要通过连续的信息宣传,形成年度工作的思路和脉络。要及时反映本单位开展工作的思路、进展和成效,报送动态性信息;及时回顾工作、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报送总结性信息;及时挖掘典型、树立样板,报送典型性信息;积极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报送调研决策性信息。

 

                                      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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