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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供销社信访案件法制化不断推进
发表时间:2024-08-30 浏览:163

    随着信访法制化的不断推进,博爱县供销社在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萍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学习,信访案件法制化走在全县的前列。通过学习,基层社企主要负责人认识到要做到信访法制化,必须严格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

第一,预防法治化确保信访问题的源头得到治理,落实源头治理的责任。这一方面强调通过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关注民生需求,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这涉及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确保每一个决策都能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

第二,受理法治化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要分清责任、明确管辖、及时转办督办,保证信访事项的处理流程顺畅。这一方面主要涉及对信访事项的登记、甄别和转送、交办等工作。当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时,应首先进行登记和甄别,并遵守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合法合规地进行。

第三,办理法治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办理信访事项,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这一方面要求在处理信访事项时,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这涉及到对信访事项的全面审查,确保每一宗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第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于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法律责任追究。这一方面要求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这有助于确保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滥用权力和失职行为的发生。

第五,维护秩序法治化对于可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保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这一方面要求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博爱县供销社通过学习,学以致用,在办理新发的信访案件,积极与法院对接,已经立案一起,积极化解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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