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焦作市供销社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决议、决定。(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四)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现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关系。(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
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供销社机关共有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在职职工21人,离退休人员32人。
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518.28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518.28万元。
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5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8万元,含人员经费287.56万元,公用经费13.03万元;项目支出106.1万元,含部门专款10万元。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4年,市供销社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从减少开会次数、降低公务接待标准等方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公务接待5次共计40人。机关现保有车辆3台,无新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与去年同期持平。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89万元,降幅约16%。
附件: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