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网站!   返回首页 | 通知公告
 
   
权力清单 互动平台 为农服务 党建工作 廉政建设 文明建设 行业经验
市社概况
市社简介    
市社领导    
机构设置    
科室职能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当前位置:首页 > 市社概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23 浏览:15756

 

社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刻吸取2015年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和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社决定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火灾事故风险点,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要深刻吸取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贯彻落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公通〔2015222号)为抓手,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语墙、宣传栏和警示漫画等,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要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努力实现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三、全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夏季火灾规律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自即日起至9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商场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要安排人员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立即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统筹安排,分管领导要沉入一线、实地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社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和检查验收。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16620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