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周密部署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即日起,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要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市社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督导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开展督导检查。
三、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各单位要加强国庆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应急调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各单位于10月9日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市社合作科。
联系电话:2923058 电子邮箱:jzsgxshzk@126.com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1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