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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供销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1-12 浏览:13291

焦供办〔20102

 

焦作市供销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社属各单位、市社机关各科室: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省社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供销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的开展,市供销社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县(市)社:2

  认真落实年初市社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利润、购销额、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网络改造、“新网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2、市社直属先进单位: 5个(市社直属公司3个,市社直属基层社 2个)

  市社直属单位中认真落实年初市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市社提出的目标任务,利润、购销额等项目标,成绩突出。

  3、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先进县(市)社: 4

  全面完成专业社、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年度工作,在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

  4、市社直属招商引资先进单位:2

  项目开发和建设成绩突出。

  5、市社直属单位食品安全经营先进单位:4

  食品安全经营中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工作扎实突出。

  6、市社直属安全生产先进单位:3

  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平时抓的紧,有布置、有安排、有记录,全年没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7、先进示范专业合作社:10个(市直基层社4个,各县(市)社 1个)

  有章程、有组织、运作规范,业务开展成效突出。

  8、市社机关先进科室:2

  完成一年工作好、科室团结、成绩突出。

  对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1、违法违纪事件。指单位发生有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等行为的,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对供销社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2、安全责任事故。指造成直接财产损害两千元以上,有死亡重伤等事故发生。

  3、越级集体上访。指直接到市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集体上访(5人以上),对社会稳定和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4、汇总亏损

  (二)先进工作者49

  1、每县社各3个名额。

  2、市社直属企业一百人以下每单位1个名额,一百人以上每单位2个名额,市社机关2个名额,计31名。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供销合作事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在推进供销社体制创新,深化社属企业和基层社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坚持为农服务,在积极领办农村合作组织,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助农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坚持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在推进行业基本规模,树立行业新风,打造诚信供销社中做出贡献;在安全文明生产,防止重大事故,确保社有资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私奉献、廉洁奉公、品行高尚,在干部、职工中享有较高群众威信。

  二、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按照“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各类先进集体分别授予先进县(市)社,先进直属单位,领办农民合作组织先进县(市)社等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三、评选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办法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荐,不得突破。

  2、坚持评选标准,确保先进质量,真正推荐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3、对推荐的先进县(市)社及先进直属单位要上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2000字以内),先进个人要上报《全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一式2份。(电子邮箱:2923027sohu.com

  4、上报时间:2010120前,县(市)社、市属基社,上报到市社合作指导科,市属公司上报到业务科。

 

附: 1、焦作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焦作市供销社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10年元月12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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