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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
支持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
发表时间:2016-11-28 浏览:2082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近年来,我国实体零售规模持续扩大,业态不断创新,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强,但也暴露出发展方式粗放、有效供给不足、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特提出该意见。意见指出,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发展新环境,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意见提出了坚持市场主导、坚持需求引领、坚持创新驱动三大原则。为调整商业结构,意见提出,要调整区域结构。支持商业设施富余地区的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延伸和下沉,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鼓励发展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统筹城乡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同发展。要调整业态结构。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加强与电商、物流、金融、电信、市政等对接,发挥终端网点优势,拓展便民增值服务,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要调整商品结构。积极培育世界级消费城市和国际化商圈,不断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积极开展地方特色产品、老字号产品全国行网上行进名店等供需对接活动,完善品牌消费环境,加快培育商品品牌和区域品牌。合理确定经营者、生产者责任义务,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加强商品质量查验把关,用高标准引导生产环节品质提升,着力提升商品品质。

    意见对创新发展方式、促进跨界融合、优化发展环境等任务也提出来明确要求。同时指出,要强化政策支持,通过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带动等方式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完善政府引导推动、企业自主转型的工作机制,在财政、金融、人才、技术、标准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要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突破制约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开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示范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示范引领创新转型。(摘自中华合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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