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焦作市供销社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决议、决定。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3.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4.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现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关系。6.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供销社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1、办公室:综合协调社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卫、信访、机要保密、催办查办工作以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的处理工作。2、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宣传工作和人事、劳资、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市社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办社党委的日常工作。3、财务审计科: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申报本社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管理有关资金;负责系统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和上报;负责市社机关行财工作;负责供销社系统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及效益的真实合法性审计;管理本级社社有资产;参与市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4、合作指导科: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系统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城市消费合作社和有关专业市场建设;指导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系统招商引资、商贸和外经贸工作;负责系统统计工作。编制本系统科技、工业发展和技术改造规划;指导系统发展贸工农一体化龙头企业;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负责系统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储运工作;检查指导系统消防、防汛和救灾工作;负责系统安全基金统筹工作。5、业务协调科:负责政府委托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储备的协调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棉花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储备、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协调全市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属企业业务经营的政策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市场开发工作。6、监察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负责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收支增减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87.45万元。比2016年减少97.06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38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75万元,含人员支出248.65万元,公用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106.70万元,含专项业务支出6.70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00万元。比2016年减少8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费32.1万元,用于机关支付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交通补、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市供销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09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加。
六、政府采购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费1.00万元,用于购买机关办公设备。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
预算支出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焦政办(2001)131号文,我单位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正县级,经费财政全供,编制人数30人。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协调科和监察室计6个科(室)。
根据文件要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决议、决定。(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四)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现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关系。(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2017年度预算安排我单位“新网工程”和综合改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建设和综合改革支出。
1、“新网工程”和综合改革项目申报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发[2016]5号)《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第七项第二十六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规定进行申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全面提升我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发展水平,改善消费环境,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新网工程”项目主要用于建设和完善我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主要内容是通过新建和改造供销社系统各类服务网点进行,更好地服务“三农”,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搭建流通平台,达到助农增收的目的。
3、项目预算和资金投入情况;预期项目资金投入共计300万元左右。
4、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年增加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指标:增加就业岗位100人左右,上缴税费80万元以上;
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进展及执行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项目预算指标正在按计划实施当中,并按照有关财务规定严格执行预算目标。
2.预算支出实际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焦作市供销社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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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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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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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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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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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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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股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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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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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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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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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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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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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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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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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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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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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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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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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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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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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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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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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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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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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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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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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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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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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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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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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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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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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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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所以为空表。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3.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4.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5.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xls
6.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xls
7.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xls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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