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供〔2017〕17号
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6月14日
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市供销社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全面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市供销社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及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6日)。各单位在市社统一领导下,进行层层动员部署。
(二)全面自查阶段(6月17日至7月底)。在此期间,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进行防火安全自查,对存在防火安全隐患的场所、部位进行及时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督查巩固阶段(8月初至9月底)。市社组成防火督查组,对各单位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单位在此阶段继续开展自查整改,并落实市社的督查意见。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供销社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社副主任皇甫杰真为组长,市社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消防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科。各单位也要成立夏季消防检查组织机构,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火灾防控进行周密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落实方案,亲自检查督导,亲自抓好落实。
(二)全面开展整治火灾隐患。今年夏季,各单位要以自查为主,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坚持每日巡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及时登记,建立台账,并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各单位要以商场、出租店面、办公楼、以及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出口,坚决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各类商品和杂物,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设置路障等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时拆除或整修老化电线电路,严禁使用各类违禁电器,定期检查各类消防器材,及时配足、更换过期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四)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整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整治,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扎实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领导要到岗带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社报送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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