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博爱县供销社系统召开“以案为鉴·不忘初心”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县社机关全体成员、各基层社负责人、各公司负责人及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县社纪委组长吴新生通报了案情、宣读了对王更旭的处分决定。剖析了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以及县社主要责任科室监管和制度上的漏洞。县社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县社主任、党组书记王松良强调,一是低薪不是违纪借口。吃亏不是眼,沾光不是棍,廉洁上不要心存侥幸;二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管。照章办事,宽严要合规,举一及三,有则改之;三是促工作。干净干活,信访安全第一,再自查自纠,财务审计科督促指导,严格问责。广大干部职工要常怀律己之心,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后,面对党旗,全体党员干部举行了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博爱县供销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