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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供销合作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7-09-05 浏览:3366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1日至12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焦作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市社)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4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好巡察整改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社党委书记、主任孙长松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科长和社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社党委班子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和整改大会,讨论和听取整改进展情况,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在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研究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了需要整改的33项内容,制定了整改台账,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目前已整改到位26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2件,均已办结。

(三)严格执纪问责,强化整改责任。市社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抓好落实,立足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督查检查、严肃问责追究,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

整改中,市社党委认真调查核实各项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和错误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6人、作出书面检查15人。全额追缴违纪资金25108元。

二、聚焦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委全面管党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针对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市社研究制订了《市社党支部(总支)组织生活制度》、《市社离退休和下岗职工党员管理办法》和《关于认真组织开好2017年上半年党支部(总支)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等制度。市社各级党组织按要求,已在“七一”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继续搞好全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建立了全社党员信息库。撤销了李万供销社、恒洲再生资源公司2个党支部。配齐配强了百间房供销社、雪花宾馆、再生资源总公司3个单位党支部(总支)书记。15个未按规定时间换届的党支部(总支)已完成换届工作;针对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严格按照组织要求在系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纠正。在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问题上,按程序对2名失联党员作出除名处理,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社直各单位党员先后补缴党费14409.12元,其中退休职工党员补缴2120元。

2、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市社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近学许昌、远学扬州活动方案》、《“学深杭、促创新”集中学习活动工作方案》,分别召开动员会,切实用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市社班子成员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和检查。举办了全社党务干部培训班,对50余名党务干部进行了《党章》、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务工作等方面的辅导,并进行测试。提高了我社党务干部的党建工作水平。

3、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市社党委制定了《市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在系统各单位设立了纪检委员,加强对各单位的廉政建设、经营管理和资金财产监管。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情况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修订了《市社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和公务用车使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杜绝公车私用;二是制定了《市社系统直属公司、基层社车辆管理规定》,规定凡是没有实质业务的一律不保留公务用车确有业务用车需求的,市社审核批准,保留一辆公务用车;三是制订了《市社加强廉洁自律禁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并对违规发放福利、赠送礼品、公款旅游、公款报销娱乐费用、赠送购物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分别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收缴全部违规报销费用19810元。

(三)企业资金管理使用随意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资金监管。一是建立健全了《市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社系统资金管理制度》和《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设立了专项账户,统一管理社有资金,从制度上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定期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社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企业资金违规使用现象的发生;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隐瞒收支;五是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四)企业资产流失严重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确保保值增值。一是要求相关科室和单位加强新建项目前期的论证工作,并按照《社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杜绝滥上项目,无效投资;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和改造力度,积极盘活资产,对欠费的租赁户强制收费,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三是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各单位需出租资产实行备案制,完善了资产监管程序,加强合同签订的审核与监管,并按合同建立收费台帐,及时足额收费,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给予2名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社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得到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滞后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落实两个责任,聚焦主业敢于担当。持续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市社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在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强各级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考核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每位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强化党内的纪律监督。

(四)开展清产核资,解决系统困难问题。对系统各单位的土地房产、外欠资金、资产抵押和人员欠缴统筹等情况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家底,统筹规划,盘活资产。加大清收外欠资金力度,着力解决系统困难单位的经营发展和职工的欠缴统筹问题。

(五)强化督促检查,坚定不移严明纪律。“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供销系统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共焦作市供销社委员会

         2017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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