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1、主要职能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焦政办〔2001〕131号文,焦作市供销合作社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正县级,经费财政全供,编制人数30人。现有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9人,另有代管下属企业离休人员5人。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协调科和监察室计6个科(室)。
(2)部门职责
根据文件要求,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决议、决定。(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四)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现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关系。(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力。
2、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正县级,经费财政全供。内设科室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协调科和监察室计6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收入565.18万元,支出总计565.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73万元,增长45.87%。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收入合计56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支出合计56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48万元,占63.43%;项目支出206.7万元,占36.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65.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77.73万元,增长45.87%,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6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6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5万元,占14.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8万元,占3.39%;商业服务业支出447.18万元,占79.12%;住房保障支出17.71万元,占3.14%。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9万元。 与 2017年预算数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 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与2017年相比无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规定范围内公共接待,与2017年相比无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影响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6.7万元。 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56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5.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3.3万元,支出项目共6个,支出总额206.7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2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焦作市供销合作社固定资产总额50.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2017年报废车辆1辆,已销账;新调拨公务用车1辆,手续未办理完结,未入账)。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焦作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商品流通:是指商品生产出来以后,通过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买卖,实现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消费)的转移,它是商品所有者全部交换关系的总和。商品流通企业是指通过低价格购进商品、高价格出售商品的方式实现商品进销差价,以此弥补企业的各项费用和支出,获得利润的企业。
附件: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2018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