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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09 浏览:10115

各县(市)供销社、社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及具体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市社合作科邮箱。

电子邮箱:jzsgxshzk@126.com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19年12月9日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08号)精神,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供销社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筑牢攻坚思想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厘清工作责任,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认真履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确保治理到位、排放达标、管控及时。

  二、突出重点,提升攻坚成效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垃圾回收“散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强力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分类对“散乱污”企业实施整治,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全面提升散尘污染防治水平。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限放管理规定。各地应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坚决落实禁限放要求,严控烟花爆竹燃放污染。

  切实加强扬尘防范和控制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制度,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全系统再生资源企业作用,积极参与城市清洁行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改造,全面提升“散尘”污染治理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注重宣传,营造攻坚氛围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畅通社会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渠道,充分发挥中原合作网、中原微供销、河南经济报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公布公众关心的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烟花爆竹协会要加大宣传引导,倡导和坚持诚信经营、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建立完善协会各项制度,塑造讲信用、重承诺、守规矩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加强沟通,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沟通,及时保持与当地生态环境、住建、公安、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到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供销烟花爆竹公司、省中联再生资源公司请将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和具体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于11月22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联 人:韩军化

  联系方式:0371-86548525

  电子信箱:hnssfgc@163.com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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