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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 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13 浏览:10317

各县(市)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焦防安〔2019〕15号)和《河南省供销社合作总社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 “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全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19年12月11日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系统

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贯彻落实《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焦防安〔2019〕15号)和《河南省供销社合作总社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 “百日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紧盯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省“两会”等重点时段,紧盯人口密集场所,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维护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5日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要督促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针对重大隐患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在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单位对百日安全行动工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和“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成效,完善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消防安全隐患、交办、责任“三个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重点领域时段排查治理。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运用单位自查、专家诊查、系统抽查、区域互查、督导检查等方式,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场所、临时搭建设施、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要针对“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整改。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整治各类突出隐患。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限放政策,严密控制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突出重点部位,集中开展检查督查,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设立消防专题专栏,常态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抖音等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单位要及时发布季节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同时,要明确工作责任,分层级抓好消防培训工作,提高系统消防管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培训发动。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集中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二)组织单位自查。各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

  (三)重点约谈推进。对工作不力、隐患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下级部门和单位,按规定约谈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并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市社成立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领导小组,市社副主任郭子扬任组长,市社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严格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市社合作指导科,12月起,每月月底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工作总结。

  联 人:李艺萌

  联系电话:2923058

  电子邮箱:jzsgxshz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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