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供销社机关安全防范制度
一、保护机关办公大楼安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是市社机关每位干部职工、门房保卫人员的职责,大家必须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及防范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万无一失。
二、各科室办公地点,必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一定要关闭好门窗,房间一定要上锁。上班时间人离开房间时,要关闭房门。
三、要十分注意做好防火灾工作,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房间所有用电器,水壶、空调、电脑等,特别是节假日更不能掉以轻心。办公时间,反对吸烟,空调运行时,禁止吸烟。
四、到洗手间用水时,人离开必须关闭水龙头,避免水流外溢引起电路短路而产生危险。
五、配电间、监控室不准随意进入,更不准随意拉闸,使用其他用电器要注意安全,注意电流、电压,避免短路或过载而引起线路起火。
六、楼梯大门是市社机关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门卫和保卫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要24小时值班,要密切注视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夜间要加强巡逻,以保证机关安全。
七、对进入机关办事访问的人员,要询问登记,要通过内线电话同被访科室取得联系,征得被访科室同志同意后,方可放行,来访或办事人员离开机关时,要预注销。
八、外来车辆进入机关时,要登记并指示按规定停车,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九、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警惕,如发现在机关内游荡人员,都应有责任上前过问,对那些到机关内办事而不知所措的人,应予热情的指点,对于那些行迹可疑的人,应及时同门卫联系并请其离开机关大院。以保证机关大院的安全。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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