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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供销社文明礼仪公约
发表时间:2012-02-27 浏览:33078

 

焦作市供销社文明礼仪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社干部文明素养,努力构建和谐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市社工作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规定的办公、生活等方面的文明礼仪,是市社干部在日常工作、家庭生活和公共场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办公礼仪

    第三条 工作中称谓应符合身份,下级对上级应以姓氏加职务相称,下级对上级或同级时,应视被称呼者年龄在姓氏前加“老”、“小”相称,关系较好的,也可直呼其名。在党的会议或活动中均应以“同志”相称。

    第四条 工作中下级应尊重上级,服从上级领导;上级应关心下级,注意倾听下级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对领导交办事项和部署的工作,应及时汇报进展情况或完成情况。

    第六条 工作中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心胸开阔,冷静稳重,不应随便发怒或指责他人,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雷锋敬业精神

    第七条 工作时着装应整洁、美观、得体、大方,符合国家公务人员职业特点;出席重要公务活动时,男士应穿西装,打领带,女士应穿职业装或套装。

    第八条 接待客人时要热情周到,举止得体。客人到达时应主动起身相迎,询问来访目的,如需领导出面,应提前向领导汇报,不能马上接见的,应向客人致歉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 相互介绍时应先向长者引见年轻者,向女士引见男士,向职位高者引见职位低者。自我介绍时,应先向对方问好,再依次说出自己的单位、姓名和身份。

    第十条 彼此握手时用力要适中,年轻者、男士、职位低者应先等长者、女士、职位高者伸手后再接握。如任何一方已伸手示意,另一方应马上接握。

第十一条 递送名片应在相互介绍之后,递送者应将名片文字正面朝向对方,双手呈上,接受者应双手接过,浏览后方可收藏。 

第十二条 相互交谈时双方应保持一定距离,讲话者目光应照顾到在场的每个人,运用手势时切忌指点对方;聆听者应目光专注,保持呼应,但不得随意打断别人说话。

    第十三条 接拨电话时应互致问候,礼貌谦恭,言简意赅。接听时应在3遍铃声之内,主叫时应主动自我介绍并证实对方身份。  

    第十四条 参加会议时应严格遵守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应在指定位置就座,若没有指定位置,应主动向前、向中心座位靠拢;会中应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会后应礼让退场,并将废弃物带出会场。

第十五条 由于工作失误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带来不便时,应及时道歉。道歉时态度要真诚,不可敷衍了事。

第三章 生活礼仪

    第十六条 养成正确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礼貌用语的良好习惯,使自己的语言更具魅力,使他人倍感温暖。

    第十七条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个人仪表应整洁美观,经常梳理头发,修剪指甲,清洁口腔;就餐时应用公用餐具为客人夹菜,与不吸烟者或女士共餐时应避免吸烟或征得同意;使用洗手间和厕所后应冲刷干净;公共场合切忌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避免当众剔牙、挖鼻孔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 与人相约要守时、守信,不得无故迟到或临时改变约定;拜访亲朋好友要提前预约,尽量避开用餐时间,晚间拜访不宜久留。

    第十九条 开玩笑应适度。要因人、因时、因环境、因

 内容而定,忌开庸俗玩笑,忌拿他人生理缺陷开玩笑。

第二十条 驾车或骑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礼让,切忌无照及酒后驾车。     

第二十一条 乘坐公交工具时应以长者为尊,妇孺为重,排队上车,顺序下车,将座位主动让给需要帮助的乘客。

第二十二条 家庭中应以孝为先,以爱为本,以情为重。家庭成员间应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以礼相待;科学教育子女,注意方式方法;多做换位思考,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第二十三条 邻里间应相互关照、谦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用设施。晚间室内声响不宜过大,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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