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梳理和总结2012年工作,进一步谋划和推进好2013年各项工作,市社决定对各单位综合业绩进行考核。
请各单位对照年初目标考核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于12月21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市社办公室。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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