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供销社关于做好
2013年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社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2013年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最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骤然增多,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春节期间,群众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处于繁忙时期,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核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焦安委明电〔2012〕05号)精神,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和各自的实际,全面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一消号。对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直至隐患治理到位。
三、强化管理,确保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
各单位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针对冬季和节日特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对水、电、油、气、暖等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提早安排好春节期间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2013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