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社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焦作市供销合作社集中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供销社
2021年1月18日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集中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 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社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在全系统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 实问题,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 重点任务
坚持企业自查自改、市社明查暗访相结合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相结合,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细落实。
(一)烟花爆竹领域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整治。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对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实施“地毯式”排查,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逐一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领域
紧盯各类商场、市场、出租屋、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并突出排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易 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住人建筑、屋顶平台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杂物、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重点隐患,持续加大检查力度,精准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督促上述重点场所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全面完成企业排查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跟踪整改到位。
(三)食品安全领域
食品流通环节以各类商场、市场、超市为重点,排查治理企业不符合经营条件、经营的食品过期、变质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未按食品标签标示贮存等问题。
餐饮服务和内部食堂要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冷食类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肉类 制品、自制火锅底料、油炸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一非两超”、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排查摸底(即日起至1月31日)。各县 (市)供销社、社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立即组织对部门所有场所进行排查摸底,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强力治理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严格督查(2月1日至2月28日)。市社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督查,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停产整顿。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3月1至3月31日)。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总结本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善责任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合作科要发挥对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的综合协调作用,市社业务科要发挥对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研究推动行动方案落到实处,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一线,不间断开展明查暗访,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问责追究。要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安 全隐患能发现、早发现,按时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明确责任。市社要加强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有效措施,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增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春节、“两会”期间各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分步骤地组织各项预案演练, 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落实。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发现问题迅速上报、果断处置,确保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对应急值守反应迟缓,以及发生事故出现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的, 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于2021年1月22日和2021年3月31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社合作科。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五上午9点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社合作科,要突出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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