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网站!   返回首页 | 通知公告
 
   
权力清单 互动平台 为农服务 党建工作 廉政建设 文明建设 行业经验
市社概况
市社简介    
市社领导    
机构设置    
科室职能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当前位置:首页 > 市社概况 > 通知公告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关于建立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规范的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21-08-27 浏览:16753

 

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为深入贯彻中发〔2015〕11号、豫发〔2015〕20号和焦发〔201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落实省总社要求,推动各级社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制度,完善监事会机制,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确保各级社监事会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根本原则和坚强保障,监事会作为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监事会工作始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夯实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工作质量,切实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中的监督检查、预防预警作用。

各级社监事会要抢抓机遇,善作善为,主动向党委(组)汇报监事会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研究出台强化监事会监督工作的具体举措。把监事会组织制度建设、年度工作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重大事项,列入党委(组)研究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定期向本级党委(组)汇报工作的工作机制,把监事会工作纳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中统筹规划、科学部署。

二、加快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全市系统“三会”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加强制度建设、从严治社、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相比,监事会建设仍然是“三会”制度建设的制约因素。有个别县社因监事会主任缺位影响了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各县(市)社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发〔2015〕11号、豫发〔2015〕20号和焦发〔2016〕5号文件精神,按照合作经济组织要求和市社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三会”制度建设、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的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各级监事会要把完善机构、配齐人员、明晰职责、健全制度作为一项工作重点,为依章依规履职尽责提供组织保障。

三、依法依章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切实强化监事会监督,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监事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认真履行对理事会执行章程、执行代表大会决议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完成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情况的监督;要立足服务大局,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发〔2015〕11 号、豫发〔2015〕20号和焦发〔2016〕5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导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中心工作的监督,助力供销合作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要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监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要以预警预防社有资产流失、促进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着力加强对社有企业坚持市场化原则和为农服务宗旨情况的监督;着力加强对社有企业财政资金使用、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重大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抓住优化经营决策流程、规范投融资行为、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外部监管等重要方面有效有力监督检查。推动重大项目事前进行评估、事中处置程序规范、事后进行核实检查,真正实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制度落实。监督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对社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监督其建立资产管理档案的情况,并督促企业对不良资产分析形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以避免有效资产转化为不良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切实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保障。各级监事会要围绕履行监督职责,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适应各地供销合作社实际、科学有效、职责明晰的监事会工作机制。要在党委(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督导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各方监督力量,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监督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监督“笼子”;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做细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合力。落实推广函询、通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督促整改;着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加强对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形成贴合实际、便于实施、贯穿日常的监督工作机制。

要完善对成员社监事会的指导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指导成员社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成员社监事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要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成员社监事会和部门监事、专家监事的作用,把调查研究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服务监督工作的成效和水平;要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用好民主监督渠道,加强信息结果利用,创新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反馈机制,有效发挥社情民意监督作用。

五、着力打造高素质监事会干部队伍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事会干部队伍,是新时代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对监事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必须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常抓不懈,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目标,持续打造高素质工作队伍。各级监事会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提升思想境界和工作原则性,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在全面参与和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履职尽责,不辱使命。要提高监事会工作标准,主动适应综合改革的大局,加强以管理和监督为重点的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会干部队伍依法监督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切实提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履职尽责的业务本领和工作水平。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2021822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