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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焦作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31 浏览:16193

 

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系统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格局,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组织编制了《焦作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简要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科学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实化量化了“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规划》已经市社2021826日召开的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紧扣《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机制,细化责任分工,上下联动,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同时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营造推进《规划》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2021830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

“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中发11号、豫发20和焦发5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地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特制定我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供销合作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委、政府和总社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发11号、豫发20、焦发5文件精神,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为农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开创了焦作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焦作市供销合作社连续五年被河南省社评为“综合业绩考核二等奖”、“安全统筹工作一等奖”;沁阳市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总社评为“百强县级社”、被河南省社评为“综合业绩考核二十强”;市属安阳城供销合作社、沁阳柏香、紫陵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总社评为“标杆基层社”;孟州供销合作社润田公司被中华全国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沁阳惠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修武兴农土特产专业合作社、修武五里源丑鸭松花蛋专业合作社被中华全国总社评为示范专业合作社;还有一大批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被河南省供销总社评为先进单位等等。

(一)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为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系统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坚守为农、务农、姓农初心,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村新变化,面向农民新生活,不断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一是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打造农业生产服务平台。主动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趋势,大胆探索大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等服务新模式。通过为农民个体、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订单农业、农资直供、测土配方、联防联治、种子供应、粮食烘干、农副产品种植回收等服务,开展种、管、收一系列社会化服务,努力践行农民进城务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新模式。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托管(流转)土地面积13.8万亩。二是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初现成效。2015年,市社主动适应农村“互联网+”新趋势,与苏宁云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照新时代流通服务业的新业态、新要求,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新建农村电子商务实体示范店30个、虚拟网店20个,全系统电商经营额从2015年的刚刚起步,发展到2019年的6000多万元。三是不断扩大服务网络覆盖面,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近年来,全市供销社强化存量资产管理,突出招商实效,争取项目资金,不断改造提升经营网络,在乡镇建设中心店,在行政村建设便利店,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综合超市10个,改造村级经营网点600多个,服务网络覆盖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尤其是在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发挥了保障供给的决定性作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基层组织体系得到巩固。一是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系统各级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基础和合作优势,采取规范管理、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等多种措施,通过领办、创办、联办、合办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系统领办创办沁阳供销惠农农产品、武陟喜耕田种植、修武兴农土特产、温县沁源种植等351个专业合作社,发展沁阳市供销合作社农友农牧等9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入社员总数达到21561人,带动农户29476个。其中沁阳供销惠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温县沁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专业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河南供销总社评为示范专业合作社。二是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成效显著。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总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目前,已恢复重建武陟大封、城关,沁阳王曲、渠沟等79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安阳城、孟州槐树、修武高村沁阳紫陵、葛村,博爱磨头、阳庙十余家层供销社。三是农民合作社日益规范提升。通过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夯实村级基层组织和加强农村经济联合合作等方式,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组织协同、融合发展,服务带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结合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恢复重建九渡村综合服务社山区群众和游客提供生产生活、再生资源利用、网上购销、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依托木楼供销合作社里村综合服务社,成立里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农产品收购、信息咨询、代理代办等服务。

(三)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一是“三会”制度改革扎实推进。20191224日,经过精心筹备并报经市委批准,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标志着焦作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正式建立。市供销社多次汇报协调,将县级供销社“三会”制度改革纳入全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督导事项,通过全市中心工作会议落实和推进“三会”制度建设。二是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为党组和理事会科学决策提出了“理顺社有资产管理机构”等可行有效的建议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履职行为规范等制度,在省社七届监事会三次全体会议上,受到了表扬。三是社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市社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企业实行财务预算制管理制定出台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社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综合改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社有资产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抢抓机遇,先后对塔南农贸市场、土产古玩城等经营场地进行了改造升级,市场卫生环境、经营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其中对高村综合超市的改造,更是收效明显,在盘活资产中起到了显著示范作用;妥善化解了棉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效解决了职工退休补交养老金滞纳金问题,圆满达成并积极落实社直8家单位欠农行1.4亿债权协议,解决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农资公司西仓库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积极融入发展大局,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一是烟花爆竹禁放落实有力。市供销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我市烟花爆竹去库存工作部署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多次于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导,帮助孟州、沁阳、武陟三地供销社积极联系外销渠道,协调公安机关及时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确保返厂车辆运输过程安全顺利,为去库存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20430日,全市供销社系统孟州、沁阳、武陟三地总价值1745万元的烟花爆竹库存全部清零,圆满完成了去库存工作任务。二是楼院帮扶工作取得成效。“四城联创”以来,市供销社先后投入10多万元为青年雅居、焦西建行家属院、化玻南院等帮扶楼院硬化路面、粉刷墙体、搭建非机动车车棚等,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每周还组织志愿服务队到帮扶楼院进行义务劳动和文明宣传。农贸市场和老旧楼院环境进一步改善。“四城联创”期间,市供销社不断加大对农贸市场和老旧楼院的改造力度。仅2019年,就筹集资金90余万元对塔南农贸市场、市社1号院、市社2号院、棉麻大院、储运家属院、日杂家属院等市场和楼院进行改造升级,为我市“四城联创”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积极争取,将市社系统所属老旧楼院全部纳入2020年和2021年国家老旧楼院改造项目,将彻底改善系统老旧楼院居民的居住环境。三是对口帮扶成绩亮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各级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发展战略思想,研究制定扶贫工作方案,积极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市供销社在扶贫村桑园建设1个村级综合服务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帮助指导村两委顺利换届,积极实施引水入户、整修村道等工程,建设农家乐、采摘园等项目,年助村增收8万余元。每逢春节、中秋佳节等节日,组织干部职工看望慰问村民,发放大米、食用油等慰问品,《焦作日报》多次就市社的帮扶工作给予专题报道。各县(市)供销合作社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农民的普遍认可。四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有效贯彻。巡视巡察整改有力在省委、市委的巡视巡察中,整改巡察问题31个,撤销26个党支部,将7个党总支变更为党支部,新成立2个党支部成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在系统内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完成了省市委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审计整改不折不扣,审计发现九个方面19项问题,已整改到位七个方面17项问题,正在整改问题2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次,退回违纪款23.28万元,以整改为契机印发了《市社各直属企业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等制度,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五是加强文化建设,持续巩固和谐发展局面。2019年以来,市供销社党组主动自我加压,以非凡的决心,坚定的信心,强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2020429日焦作市供销合作社获批为省级文明单位。通过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大大改善了市供销社机关的内外环境、提升了管理水平及人员文明素质,激发了同志们干事创业的热情,提振了改革发展的精气神,巩固了和谐发展的稳定局面。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全各级供销合作社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性变化和阶段性特征,抓住历史发展机遇,继续深化综合改革,奋力开创全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一)科学的顶层谋划布局绘就供销合作社全新的发展蓝图。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高度重视,把供销合作社作为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别是中发11号、豫发20和焦发5号文件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大局进行布局谋划,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国、全省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了路子、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为供销合作社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带来新的优势。对我供销合作社而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既是机遇,更是考验。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发展空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批强农惠农政策将陆续出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伴随农村优先发展导向,各种资源配置要素将陆续向“三农”倾斜,这些都为农业农村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也给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又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一定的考验与挑战。“三农”工作仍是小康社会持续巩固的关键和难点,不仅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各部门的支持、农民的有效响应,也需要供销合作社这个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力量,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深化改革,更好地为农服务,这对供销合作社又是一场全新的考验。

(三)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要求供销合作社适应新的挑战抓住新的机遇。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中美贸易战的长期性、复杂性日益凸显,其负面影响和冲击正逐步扩散到各行各业。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运行、尤其一些传统业务转型创新困难重重。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形势越复杂,越要稳住“三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健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在当前国内外复杂环境下,“三农”作用更加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文件。全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使命新职责,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既要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局面的准备;更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供销合作社需要在破解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实现新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洗礼特别是综合改革的深化,我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在服务乡村振兴中,供销合作社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显,独特优势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综合改革进展不平衡,有些领域、少数地方改革进展还不明显,特别是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突破还不够;基层组织覆盖面有了明显提升,但有的地方还只是建起了阵地、搭起了框架,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人才短缺的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干部职工队伍年龄老化严重,严重制约着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等。这些都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力以赴推进综合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增强供销合作社整体实力,在发展壮大中破解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中发11号、豫发20和焦发5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供销合作社代会”精神,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推动全系统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为重点,大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等,加快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为农、务农、姓农的要求,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传统产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新兴业务稳步拓展。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供销合作社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1.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密切与农民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发展村级基层社,积极吸纳农民入社,扩大基层社数量。助农增收机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机制更加健全。

2.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善。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综合性、规模性、可持续的为农服务基本体系基本形成。级电子商务平台功能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对接。县有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县域服务网络更加巩固。绿色农产品供给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城乡消费渠道更加畅通,城乡居民的获得感更强。

3.市场化运作更高效。建立健全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的社有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对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全供销合作社系统所有联合社组建供销集团或实行集团化管理

4.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更鲜明,治理能力更高效。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进一步确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制度进一步健全,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初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供销合作社系统市、县(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实现全覆盖,所有县级供销合作社成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5.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供销合作社“国家队”作用加快提升,农资、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资供给保障能力、效率明显提高,承接各类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不断加强。“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继续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合作社品牌整体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四、“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亮出供销合作社招牌,重建综合经营设施,筑牢为农服务阵地。采取县社投资、财政扶持、社企共建等多种方式,改造升级薄弱基层,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对组织健全、设施完善、资产完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产业多元、多点支撑的要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不断扩大为农服务领域,努力打造一批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功能完备、发展强劲、管理规范、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社示范社。对有场地、有资产、无经营服务,靠资产租赁、门店承包维持生存的基层供销合作社,通过招商引资、股权改造、合作开发等方式,推进存量资产的升级改造,有市场需求和区位优势的,可以改造为大中型连锁超市;有农产品市场条件的,可以实施市场的改造提升;有种养业规模的,可以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发展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实行社会化、系列化、规模化全程服务。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创新基层社发展方式,着力在乡镇基层社服务薄弱的中心村和农村社区,探索组建县社入股领办、村社共建、农民出资、农民主办、“三会”制度规范的村级基层社,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利益联结,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多赢。

2.全面推进农民合作社提质规范行动。按照《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规范(试行)》,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规范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健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发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建设和产品认证,开展农产品加工和产销对接,增强市场竞争和服务带动能力,带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推动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牵头领办创办产业集中度高、带动农民范围广的产业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有条件的县级社、基层社要牵头成立区域性、综合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动农户由“户户联合”向“社社联合”转变,开展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联合发展,打造集经营性、公益性和政策性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鼓励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结合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引导基层社职工、农产品经纪人、种植大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发挥供销合作社制度优势,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联合村“两委”共同领办农民合作社。结合扶贫开发工作,依托社有企业产业带动和科研院所技术服务优势,立足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结合开展土地托管等规模化服务,整合资源发展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3.强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以供销合作社有控制力的涉农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统筹谋划资金、土地等资源,大力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智能配肥、农机服务、农资直供、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统防统治、农民培训”等功能建设,加强与农机、植保、气象、土肥等专业站所的资源对接和业务合作,为现代农业经营提供物资和技术“一站式”生产性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等现代种植业,延伸服务链条,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加强田头预冷、整理清洗、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保质减损增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带动为农服务中心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农产品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十四五”期间,建设功能齐全的为农服务中心7个,新增土地托管面积20万亩。

4.积极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拓展工程。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创建一批生产服务型基层社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加大绿色生产技术集成推广,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打造现代农业服务骨干力量。大力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加强托管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组织基础较好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开展农药、化肥、种子等联采直供,建立托管服务示范基地,在有条件的村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托管服务”。延伸托管服务链条,重点面向从事粮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小农户开展托管服务,逐步推动托管服务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服务优势。提升托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产前、产中服务与产后服务并重,物资服务与技术、信息服务并重,传统手段服务与信息化手段服务并重,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主力军。

5.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增效扩面工程。立足乡村振兴大局,积极拓展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努力做到规划发展到哪里,供销合作社商业网点和物流布局就跟进到哪里。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开展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创建评定工作,对服务社统一品牌标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以村庄规划调整为契机,优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布局,采取盘活资产改造和整合利用村居设施等方式新建一批农村综合服务社,筑牢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结合各地主导产业,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城乡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代收代缴、物业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推进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

6.稳步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学习借鉴浙江等地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成功经验,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在生产合作方面,引领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扩容提质,推进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农业产业集聚与联合合作,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农业生产、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带动农民致富中的重要作用。在供销合作方面,发挥农民合作社作用,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代理、政务事务、商务业务、合作金融等全方位服务。开展示范社培育和创建工作,大力培育产销一体化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网上、网下,虚拟和现实两个市场,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在信用合作方面,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继续推进孟州市、沁阳市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积极探索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三社”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流通主导、金融支撑、产业融合、协同服务的新机制,提升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能力。

(二)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1.构建智慧农资经营现代流通体系。“互联网+供销”为平台,采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加快打造“智慧农资”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智慧采购、智慧物流、智慧交易的现代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农资商品生产厂家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上联厂家或国内外大型供应商,下联农资终端市场,集采购、储运、配送、批发、零售和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创新农资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农资物联网运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以信息化为手段,集农资销售、技术指导、测土配方、农民培训等于一体的农业生产为农服务中心,打造“智慧农资”、“绿色农资”平台,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2.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推动农产品上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期盼,也是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固有优势。要加大与知名网络销售平台对接力度,通过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等途径做好电商零售,不断探索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全网营销体系。要联合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主体,整合地方农产品资源,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组织化水平,努力成为当地农产品上行的重要参与者和组织者。“十四五”期间,积极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在农产品集散地建设线下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和生鲜冷链物流项目,打造农产品供应链线上生态平台。要加大地方名优新特农产品销售力度,推动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培育“中央厨房”“社区厨房”“团餐配送”“共享鲜柜”等经营模式,促进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超市,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

3.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流通服务功能,加大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流通网络布局。要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布局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构建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要对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创造条件兴办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在产地建设一批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带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要引导社有企业、农批市场、连锁超市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要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提供农产品加工、产品包装、营销策划等方面配套服务,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立足当地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4.构建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现代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是推进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业务之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信息平台,实现可回收物回收量、“两网融合”点、站、场及企业信息的统一管理。要因地制宜建立基层“两网融合”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对社会各类回收站点进行清理和整合,对已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规范化经营;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发展一批“两网融合”服务网点,实现“一网多用”。要积极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职能,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服务。要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学习“光山经验”,探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5.加强供销电商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发挥“供销e家”和市兴农供销电商公司的引领作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电商和专业电商,打造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平台,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电商经营服务体系。要加快完善级电商服务平台功能,坚持电商交易、物流、金融、信息和技术服务于一体,在品牌运营、农产品销售、农资经营、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牵总作用。要把培育电商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发展壮大一批基础牢固、运营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品牌影响力大的电商企业,树立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电商产业中的良好社会形象。

6.加快构建供销物流服务体系。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为方向,聚集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快递物流,特别是电商物流,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创新技术业态模式,推进系统物流企业转型发展,改造建设一批连接产供销、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区域物流配送服务企业。要着力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农产品冷藏保鲜库,配备冷藏车辆、冷藏柜等设备,补齐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要大力开展冷链产品寄递业务,提供专业化包装、仓储、运输服务,并积极参与冷链城市共同配送。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努力做大做强系统物流企业。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

1.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各级联合社要认真履行对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要按照建立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适应新时代为农服务需要,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加快转变行政化的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更好地运用市场的、经济的办法推进工作,履行职能。要进一步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着力抓好市、县层面的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要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上级联合社改进工作。持续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形成推动基层工作的合力。

2.加强监事会建设。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明确职能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理事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等情况,切实保证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向不偏离,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中的监督检查、预警预防作用。聚焦主业主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重点推动社有企业做好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对社有企业制度系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紧紧抓住优化经营决策流程、规范投融资行为、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外部监管等重要方面,紧紧抓住重大项目投资、资金统筹、产权变更、并购重组、债务风险等关键环节有效有力监督检查,确保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建设,加强对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的检查指导,切实把联系点建好、做实,使社情民意真正发挥内参作用,成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抓好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坚持“一会一培训”,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3.密切联合社层级间联系。坚持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工作导向,确保全系统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强化联合社层级间联系,履行好行业指导、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落实综合改革工作定点联系制度,帮助成员社和基层社解决实际发展问题,有效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优化联合社对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考核模式方法,推行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发挥综合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全面预算、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4.持续推进联合合作。联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灵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市场化运作、自愿互利的前提下,逐步打破地域和层级界限,通过业务、项目、资本、品牌合作等形式,以产权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对外合作,培育主业突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大的企业。要加强与商务、农业、工信、银行、保险、电信、石油等部门的深度合作,拓宽发展空间,借力借势做大供销合作事业。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投资,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的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实现社会投资与系统投资相辅相成、互利共赢,使供销合作社成为集聚社会资源、提供发展载体的平台。

(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1.进一步理顺社企间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转变联合社对社有企业的管理职能,做到既保持供销合作社的控制力,又使企业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联合社理事会作为社有企业出资人和投资者,要按照市场规则和客观要求认识企业、管理企业,通过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来影响和控制企业的发展,把具体的经营管理权切实让渡给企业,使社属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避免“管得过死”或者“管理失控”两种局面的出现。实行社企分开后,联合社理事会要重点关注投资回报和培养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慎重选择具备条件的人员担任股权代表,授权其代表出资人履行职责,逐步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产转变。授权企业要对联合社理事会负责,按照公司法要求履行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把全部精力集中到生产经营上,按期上缴社有资产占用费。

2.积极稳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的主体,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核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通过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把有效资产集中于优势企业、优势业务和优势商品,巩固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要主动优化布局结构,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对规模大、资产多、为农服务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在保持供销合作社控制力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国有、集体或民营资本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主业完全进入竞争领域的商品经营企业,鼓励通过股权转让、经营者持股、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以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对长期经营不善、无盈利能力、处于歇业状态的企业加快注销、股权退出步伐,有效规避经营和法律风险。

3.强力推进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要围绕做强做大社有企业的目标,积极整合社有企业资源,加快组建本级供销集团或实行集团化管理。要以供销集团为平台,以资产为纽带,推进系统企业间的产权、资本、业务联结,加快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要加快系统内联合发展的步伐,围绕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控制力等战略目标,加快资源整合步伐,着力在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农村电商、冷链物流等领域,打造主业突出、充满活力、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控制力的企业集团。要加强与系统外企业的联合,围绕产业整合、资源掌控、品牌提升和管理、技术创新等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4加快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统筹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经营监督机制。要加强企业管理,压实管理层级,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完善重大投资事项的审核评估机制,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要重视企业财务资金和成本费用管理,对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费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利润与考核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收入结合起来,把年度业绩考核与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考核结合起来,真实反映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质量。

5.切实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加强系统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做好应对预案和储备措施,降低经营风险。要把降低负债规模作为重中之重,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合理安排经营规模,将系统企业资产负债率降到合理水平。要改善经营管理,严控资金脱离为农服务主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无效占用,避免引发连锁反应,确保资金链安全。要整合监事会、内部审计等监督资源,确保资产管理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筑牢“防火墙”“隔离带”,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1.稳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服务。各级供销合作社在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稳步探索开展农村资金互助服务。尚未开展农村资金互助服务的县(市)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有计划的推进业务筹备、申请许可、变更登记等工作,力求高起点规范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要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健全社员管理、股权管理、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运营规则和监督机制;规范发展基础较好、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以合作社联合社等形式,在更高层次开展资金调剂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探索。加快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将金融要素融入到农业生产经营全产业链和各个环节当中,有效发挥合作金融的助推作用。

2.承接各类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点众多、覆盖面广、体系健全的组织优势,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推进总社与各类金融、保险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基本信息和交易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构建“大数据”信息平台,参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承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中小型银行的金融服务,加强与大型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合作,打造金融服务资源下乡进村的综合平台,为市场主体和农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3.加强农村合作金融风险防控。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风险防控为根本,按照“政府部门监管、供销系统监督、经营机构内控”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监测重点指标,加强信息分析,精准识别风险,构建起相对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开展资金互助服务的合作社要在政府监管部门许可、供销合作社批准前提下规范开展资金互助服务,严禁无政府监管部门许可开展业务。要制定合作社成员入社、退出标准程序,定期核查社员身份资质,严禁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向不特定对象吸纳、调剂资金。要制定互助资金筹集、管理、投放制度并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对外高息揽储、放贷。开展资金互助服务的合作社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主动报告运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要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适时转变经营策略,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要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具体业务进行指导,确保依法合规开展农村资金互助服务。

“十四五”末,全供销合作社系统构建起适应“三农”发展需要,制度健全、运行规范、风险可控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合作金融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加强社有资产监管

1.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协调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各级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级社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对下级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审计、督察等方式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2.依法依规开展社有资产监管。按照《焦作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社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批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社有资产管理的审批备案制度,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规范操作,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的台账;对土地证、房产证、协议合同、图纸方案等重要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统一入库、编号、建档并制定借阅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产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社有企业未按职责要求和有关规定经营、管理资产且造成重大流失,如擅自转移、转让、处置资产,重大投资失误等,使社有资产权益受到侵害损失的,主管供销合作社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切实发挥“经济体检”作用,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经营预算执行作为制定和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 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经营目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依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被审计单位责任人任期内指标完成、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并对财经纪律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影响单位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重大财务事项,必须及时上报。

4.探索社有资产监管联席会议监督机制。探索构建科学的社有资产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掌握有关监督问题信息方面的优势,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及时收集并通过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有关监督问题的信息和情况,各成员单位通过不断磨合,逐步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全方位资产监督格局,及时掌握监督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探讨,剖析原因,总结规律,加强事前防范,实现关口前移,使社有企业健康发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5建立社有资产监管及运营大数据平台。建立符合供销合作社特点的资产管理及运营平台,对社有资产统一编号、统一建档、统一联网,做到对固定资产数量、资产位置、建成时间、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及归属、租赁信息、协议合同等核心内容的大数据管理,实现社有资产管理智能化、科学化。

)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

1.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推动全系统发扬“扁担精神”,倡导“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弘扬为农、务农、姓农价值理念,开展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增强供销合作社发展软实力。找准供销合作社文化与乡村文化振兴结合点,利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参与农村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历史资料的普查、收集和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展览馆、纪念馆、体验馆、网上展示馆等多形式的“供销合作社主体文化馆”,打造供销文化传承新阵地。挖掘供销合作社独特文化特色,讲好供销合作社故事,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宣传,扩大供销合作事业社会影响,提高供销合作社文化感染力。

2.规范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提高对标识推广和规范使用工作的认识,把标识的推广和规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识别规范》要求,正确使用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维护标识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供销合作社整体品牌形象。供销合作社参控股企业或通过开放办社吸纳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要加强沟通,积极推广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充分利用媒体资料、出版物、宣传品等载体,努力扩大标识使用范围。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的检查指导,对于应该使用而未使用、使用时机场合不正确、标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普及和宣传推广力度,加强规范使用,防止借用、滥用、冒用标识的行为。

3.打造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品牌。要坚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实践,切实推进具有自身行业特点的文化品牌建设。打造农产品品牌,抓好农产品品质,引导社有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产品质量认证与管理,规范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做好品牌运营和维护。建强建优“一站式”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为创建农产品品牌提供更广阔的领域和更高效的服务;依托托管基地,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加大农资直供力度,打造“绿色供销”农资服务品牌。

4.构建诚信供销经营服务体系。以培育诚信社有企业、诚信供销合作社门店、诚信村级综合服务社等诚信主体,打造新时期“诚信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为目标,围绕助农增收和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实行全面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清除失信隐患,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并做出新的积极贡献。进一步加大对“供销合作社”品牌保护力度,分级建立诚信档案,制定社员社、社有企业、基层示范门店和村级综合服务社标准,开展诚信达标活动,让每名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真正确立社兴我荣、社衰我耻的荣辱观,自觉维护供销合作社形象、维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努力为建设诚信供销合作社增光添彩。

)加强党对供销合作事业领导

1.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深化理论武装,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要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团和统一战线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重点,以创建模范机关为主线,全面提高党建质量,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班子建设,选好配好各级社领导班子,把业绩突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综合运用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和选调等方式引进经过基层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逐步形成层次清晰、年龄优化、结构合理的干部梯队。适应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需要,大力培养和提升现有人才队伍水平,抓紧引进关键岗位急需人才,及早培养和储备一批骨干人才力争到2025年底,全系统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比例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一支总量稳定增长、素质不断提高、结构逐步优化、特色日益突出的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方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和家风教育,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要指导下属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对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完善务实有效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以案促改同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必须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努力实现我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本地区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建立起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市场调查、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对规划实施落实情况跟踪监测,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带动,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优化发展环境。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与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土地、商务、税务、科技、信息、市场、金融等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营造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要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宣传工具,解读产业政策、宣传做法经验、推广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实施项目带动。要树立项目兴社观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积极做好各类政策资金的争取和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发挥“新网工程”等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的引导作用,在全布局投资一批关键工程、重点项目,带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地方财政、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形成全供销“一盘棋”。要围绕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等培育、建立和完善一批项目,形成动态的项目库。要依法依规建设管理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的效能监察,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上,发挥应有效用。

(四)强化生态保障。要加强各级联合社和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更好地推动规划落地。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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